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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检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1056次
新乡市检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新乡市检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及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8日(1天),9:00至18:00。

地点:新乡学院附属中学(红旗区向阳路796号)

二、所需材料

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检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定于7月15日上午7:00(详情见面试资格确认时发放的《面试考生须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

2、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当场领取《新乡市检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单》及面试考生须知。

3、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

新乡市检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名单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3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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